張貼日期: 2025-03-03 15:57:04 點閱:13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3 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6574號函、本府112年12 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20511489號函辦理。
二、對象:舊生(目前113學年一到五年級學生)
(一)舊生不再普發調查表,以延續原選習語別為原則。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
(二)升上新的年級(114學年度)若有需要更換本土語選修的語別,請於114年3月15日前,到教務處索取更換選修表格填寫後交回。
※若因配合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轉換本土語文選習者。
※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選習語言必須持續修完一整學年課程,選填時請謹慎考慮。
若有疑問,請洽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