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7-01 09:09:32 點閱:326
彰化縣113年度鹿港區國民中小學學生漫畫創作比賽辦法
1、林麗貞漫畫教育基金會年度計畫。
2、彰化縣秀水鄉育民國民小學漫畫教育比賽實施計畫。
1、發揚林麗貞小姐熱衷藝術,沈浸漫畫創作之精神。
2、鼓勵學生創作漫畫,以期培育藝文人才,推廣藝術風氣。
3、增進國人對漫畫創作之認識與支持,並建立「正向」漫畫之形象,同時讓學生能盡情揮灑創意,彩繪亮麗的人生。
「畫我家鄉」
1、格式:黑白、彩色不限,全幅或四格,畫法不拘,要清晰,稿件尺寸規格為4開圖畫紙格式(規格不符者不予收件)。
2、投遞參賽稿件時,請避免折痕,以免造成稿件污損;學校單位可統一收件後寄送。
3、恕不接受鉛筆處理的稿件。
1、國小低年級組
2、國小中年級組
3、國小高年級組
4、國中組
1、參賽方式:參賽作品請親送或郵寄皆可。作品送達地點:彰化縣504006秀水鄉下崙村民生街262號 育民國民小學 教導處 收。請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彰化縣113年度鹿港區國民中小學學生漫畫創作比賽」字樣。
2、請於報名表格內詳填參賽者學校、年班、姓名、聯絡資料以及作品主題。
3、參賽作品背後一律貼上比賽報名表,未貼報名表或字跡不清、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1、召集專業人士籌組評選委員會評比。
2、評分方式:題材創意40%、構圖技法30%、主題說明10%、綜合評分20%。
3、按參賽組別評選。各組分別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
1、各組選出前三名、佳作若干名(視作品質量酌予增減)。
名次 |
人數 |
獎勵 |
第一名 |
1名 |
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
1名 |
獎金300元及獎狀乙紙 |
第三名 |
1名 |
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
佳作 |
若干名 |
獎金100元及獎狀乙紙 |
2、為鼓勵老師的參與,各組前三名以上的指導老師,將獲得獎金200元。
十三、活動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主題規定,且必須為個人之創作,不得使用筆名、假名投寄,如係臨摹、經他人加筆之作品、曾經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均不予評選。
2、參賽作品以每人1件為限。
3、參賽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公益推廣之用,可逕行使用於公開展覽、宣傳、發表、出版、續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等,不另給酬。
4、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5、作品一律以原稿參賽,所有參賽稿件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歸還,請自留副本。
6、得獎名單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前公布,敬請上育民國小網頁查詢(網址https://www.ymes.chc.edu.tw),頒獎日期113年11月16日週六(地點:彰化縣育民國小)。
7、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8、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由評審會議議決後實施,參賽者不得異議。
9、若有其他疑問者,請電洽育民國小教導主任,連絡電話:04-769484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