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23 13:53:18 點閱:486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8月21日府教特字第113031505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區低收入戶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財團法人震災基金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請參閱附件。
四、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余信貞 電話:02-89127636 電子信箱:relgoomail@tf4dr.org
五、欲提出申請者,請於113年10月1日前備妥申請資料洽輔導主任。